— 凌零_sherry —

【山花/魏白】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(短篇,一发完)

无关艺人,只是关于现实生活的一个小段子,平凡的荣耀的预告片中的小白让我想到了勋外卖,于是,这就是产物……

以下正文:


即便过去了十年,魏大勋仍清晰记得第一次见到白敬亭时的情景,那是高一新生入学的第一天,他拎着大包小包还挎着妈妈给他腌制的辣白菜走进宿舍,他来得早,整个宿舍楼还一片安静,原以为他是第一个进到宿舍的,却一眼看见那一排书桌的最左边,已经安安静静坐着一个男孩。

男孩趴在桌上睡着了,耳朵里插着耳机,栗色的头发微微卷曲着,窗外正好有一束阳光照进来,映在男孩白皙的侧脸上,眼角那一颗泪痣犹如白雪公主手中的红苹果,致命却又无法抗拒。

 

魏大勋看得愣了好一会儿,连手中的行李都忘了放下,直到裤子口袋里的手机嗡嗡地震醒了他。

魏大勋手忙脚乱又轻手轻脚地把行李迅速放下,躲到门口接起电话时又看了那个男孩一眼,见他还睡着,应该是耳机里的音乐盖过了他动作的声音,便放心讲起了电话。

“喂,熊熊,你东西都放好了?”

“熊熊,你上次跟我说你男神叫啥名字来着?”

“说出来你可能不信,我的舍友,比你男神好看一万倍……”

讲完了电话,他转身,却看见男孩已经醒了,坐在那里,眼神迷迷瞪瞪却还摆出一脸冷漠的酷盖男孩的模样,向他轻声说道:“你好,我是你的舍友,我叫白敬亭。”

“你,你好,我叫魏大勋。”

魏大勋有些手足无措,害羞地挠乱了一头蓬松的黑发,露出带着点傻气的笑容。

后来,白敬亭才告诉他,那天他耳机里的音乐早就停了,魏大勋那个电话他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。

 

少年们的友谊建立起来很简单,即便是看上去很冷漠的白敬亭也架不住魏大勋的热情攻势,在一声声“小白”“白白”中迅速丢盔弃甲。

白敬亭这个人,一旦被人打开心防,便露出了其中柔软温暖的本质,像个半大的孩子,又傲娇又黏糊地只在魏大勋的身边,笑得没有半分校草的样子。

而魏大勋不同,他身边永远有很多朋友,男男女女老老少少,白敬亭是特殊的那一个,却不是唯一的那一个。

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,白敬亭闹起了脾气,他开始拒绝魏大勋的邀约,也开始跟其他人一起出去打篮球泡网吧。

然而,他们都不是魏大勋……

 

一个午后,白敬亭一个人坐在教室里看着黑板上还未擦去的板书发呆,窗外是同学们在操场上嬉闹的喧哗,隐隐还听见有人大声叫着“魏大勋”。

魏大勋……

白敬亭漫不经心在本子的空白页上画了一个火柴小人,大头上勾出唇角的梨涡,然后恨恨地在梨涡上使劲用笔戳了一个洞。

“哇!这么狠的么?”

白敬亭吓了一跳,抬头看见魏大勋的笑脸,刺眼得很。

魏大勋在他身边坐下,枕着自己的手臂侧头看着他,白敬亭板着脸,却不自觉嘟着嘴眼角下垂,可爱得不得了。

“你不高兴了?”

白敬亭不理他,把画着火柴人的那页纸撕下来揉成一团,抬手对准不远处的垃圾桶扔了过去,直中篮心。

“你是不是吃醋了?”

白敬亭在心里冷哼了一声,依旧没理他。

“白敬亭。”

“你是不是喜欢我?”

白敬亭懵了一下,抬头看着魏大勋,眼睛中写满了不可思议,他脑中盘旋着数不清的反驳和吐槽,却一句也说不出口。

那一个瞬间,白敬亭突然意识到,魏大勋说的没错。

他喜欢魏大勋。

还没等白敬亭想好怎么把这个问题忽悠过去,一个带着可乐味道的吻轻轻覆了过来,白敬亭下意识一侧头,吻刚好落在他的泪痣上,像个烙铁一般,滚烫地在他心上烙下一个印记。

“我也喜欢你。”

 

 

少年的爱情隐秘而热烈,在高中学业的高压之下仍然爆发出惊人的热度,将两个人紧密地扣在一起,他们正值懵懂期,彼此好奇,亲吻和拥抱不能缓解的欲望便在偷偷摸摸地互相慰藉中得以纾解,却又迟迟不敢逾越。

文理分科后,两人被分在了不同的班级,宿舍也被调开。

一个东,一个西,遥遥相望偏又不得相见。

学校对高三的学子的管理异常严格,手机全部没收,只在周日允许拿回去一天。

魏大勋的班主任年纪不大,对孩子们多少纵容一些,总在周日一大早便把手机分了下去,于是魏大勋便躲在宿舍楼下的墙角那里,一边喂着早起的蚊子一边反复拨打白敬亭的号码。

等到接通的一瞬间,他便欢喜雀跃:“喂,小白,是我。”

“你怎么总能在我一开机的时候就打进来?”白敬亭的声线低沉,还带着少年特有的奶味,像极了魏大勋刚喝完的那盒牛奶。

魏大勋挠了挠腿上的蚊子包,只是嘿嘿笑了一声:“哥哥跟你心有灵犀呗。”

清晨的阳光照在少年的身上,带来微热的温度,他蹲在地上,摸着草叶上的露珠,耳边是白敬亭的声音,轻轻说着琐碎的事,安静而美好。

 

 

高三生涯虽然艰辛但并不漫长,高考后的放松期也过得飞快,转瞬即逝。

魏大勋和白敬亭约好了都考北京的大学,白敬亭成绩好,没有半点意外地考上了首师大,但是魏大勋却没能考上,只在本地一所大学落了地。

但是这些都没能阻碍两人的感情,反而因为距离在两个人心中种下了更加执拗的联系。

他们像所有被现实分开的情侣一样,珍惜每次见面的一分一秒,高中时不敢逾越的那条线,终于在大一上半学期的某一次见面时顺理成章地突破了。

他们没有商量过谁上谁下,魏大勋知道白敬亭所有的弱点,只轻轻一个动作便能让这个青涩的少年放弃掉所有的骄傲和防备,在他身下绽放出最艳丽的颜色。

做完后,白敬亭总会害羞,喜欢背着魏大勋侧身睡着,但又不自觉把自己的背紧紧贴在魏大勋的胸前,像一只磨人的小猫咪。

 

大四毕业后,魏大勋带着一叠证书和一大箱衣服来到白敬亭的城市,两人在高铁站见面的时候,魏大勋握着白敬亭的手,信誓旦旦。

“小白,以后哥哥养你。”

白敬亭的手心微凉,与他十指相扣,轻轻笑了起来。

“好的。”

 

他们在北京三环外租了一个小房间,才四十多平米,却贵得离奇,两人想着靠他们的工资总能在北京有一处栖身之所,还能生活得有滋有味。

可是现实却并不是这样。

白敬亭的工作还算好找,他学珠宝设计,虽然不能在什么跨国大企业一展才华,但靠着那点才华接着零单倒也赚得不少。

但是魏大勋学的编程,在北京这种地方只勉强找了一家小公司,月工资付完房租就剩不下多少。

最可怕的是他们在生活上的差异终于显现了出来。

白敬亭打小生活条件就好,家里从来不亏着他花钱,用惯了名牌好物,也习惯了大手大脚地花钱。

而魏大勋则不同,他自小就节俭惯了,吃穿用度都不甚精致,更别提现在就赚那么几个钱的状况了。

 

争吵的开始往往跟事情无关,只和心情有关。

魏大勋在工作上的不如意,回家后就容易化成对白敬亭众多名牌球鞋和T恤的不满。

而白敬亭则无法理解魏大勋无休止地加班,钱什么的,够生活不就可以了,为什么魏大勋不能分点时间出来让他们好好待在一起,哪怕只有一天。

他们彼此都太了解,魏大勋知道什么样的话能让白敬亭心如刀割,白敬亭也知道什么样的动作能逼出魏大勋心底最深处的恶魔。

他们互相折磨,却又都不愿意放手。

吵完了打过了,两个人便沉默着抱在一起,激烈地做ai,撕咬对方的伤口,又彼此舔舐着对方的血痕。

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,两个人筋疲力尽。

 

终于有一天,两人之间的问题彻底爆发开来。

那天魏大勋开完会回家已经十一点多,他一边扯着脖子上的领带一边打开门,却一眼就看见门口两双崭新的耐克拖鞋,再一转头就看见鞋柜上又一个新的鞋盒子,盒子上偌大一个勾子扎着眼。

魏大勋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想起白天在公司,主管对他劈头盖脸那顿抢白。

“你以为你在北京租个房子找个工作就是北京人了?”

“中关村这地方不是你这种人能混下去的,早点死心回你的大兴安岭吧!”

 

白敬亭听见了门口的动静,光着脚跑出来:“你回来了?”

魏大勋一抬头,看见他一身名牌T恤短裤,手中抓着笔,眼睛上挂着一副漂亮的金丝眼镜,白皙耀眼,他心想:或许北京只能容得下白敬亭吧?

白敬亭见他神情不对,便小心翼翼问了一句:“累了?”

魏大勋看着白敬亭的眼睛,看他还是一副不谙世事的少年模样,而自己穿着一身便宜货的西服,每天在工作和主管之间虚以为蛇,没做出什么大成绩,却混出了一副职场老油条的恶心模样。

他颓然抹了一把脸,向白敬亭说了一句话。

“我们分手吧。”

白敬亭愣了一下,像是以为自己听错了,眨眨眼:“魏大勋你说什么?”

“我们分手吧。”不同于第一遍的试探,第二遍说出来便斩钉截铁。

白敬亭的脸一下子就白了,手中的笔掉在地上滚落到墙角,他整个人都在颤抖,却还强自镇定,冷着脸问他:“为什么?”

“没有为什么。”魏大勋把领带揪下来扔到一边的鞋柜上。

白敬亭终于意识到魏大勋是认真的,眼镜后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,映着苍白的脸色像是下一秒就要滴出血来。

“魏大勋!你说过你要养我的!”

你不能说话不算话。

魏大勋冷冷一笑:“我养不起你,你找别人养你吧。”

这句话像是割断了白敬亭紧紧握住的最后一根稻草的利刃,一刀将他送进了万丈深渊。

白敬亭一句话都没说,一把推开了魏大勋就冲出了门,连鞋都没穿。

魏大勋想去追,却又在门口停下了步伐。

他太累了,不管是在北京的生活,还是与白敬亭彼此撕咬的爱情,都让他累得无法喘息。

 

他回到屋里,把西服外套脱下扔到沙发,却一眼看见桌上有个鼓鼓的信封。

魏大勋拿起来,信封上写着几个字:给自己的生日礼物,给大勋的外星人电脑。是白敬亭的笔迹。

魏大勋把信封打开,是厚厚一叠人民币,少说也有一万多,他愣了一下,抬头正好看见白敬亭的工作台,上面密密麻麻摆满了设计稿,他这才想起,白敬亭这段时间好像接了不少单子,每天晚上回家都能看见他还在工作台上埋头苦干。

魏大勋的心一下子就疼了,他后悔了。

他赶紧冲出了家门,向着白敬亭刚才跑出的方向追了过去。

如果没有了白敬亭,那么他在北京的一切努力还有什么意义?

 

后来,他终于追上了白敬亭,却是在马路中央看见他的少年倒在一片血泊中。

司机结结巴巴地向路人解释:“我没闯红灯,是这个人突然冲了出来!”

魏大勋浑身僵硬地在血泊中抱起了他的少年,少年依然雪白,眼角的泪痣却已沾染了血色,看上去像是流下的一滴血泪。

 

送到医院后,手术进行了三个小时,医生出来告诉魏大勋,白敬亭脱离了生命危险,全身多处骨折,最严重的是右手腕粉碎性骨折,怕是以后连握笔都不能够了。

魏大勋在病床前守了一天一夜,白敬亭再次睁开眼的时候,第一眼就看见他胡子拉碴地憔悴模样。

白敬亭扯了一下嘴角,似乎是想笑,但又没能笑出来。

他深深看了魏大勋一眼,没有悲伤没有愤恨,甚至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,只看了他一眼,然后嘶哑着喉咙开口。

“我答应你。”

“我们分手吧。”

魏大勋从白敬亭看他那一眼开始,就知道他们之间结束了。

他开口,声音也同样沙哑得吓人。

“好,你出院后,我们就分开。”

 

 

魏大勋和白敬亭分手之后,却并没有离开北京,他从以前的公司辞了职,跟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在中关村开了一家不大的公司。

几年没日没夜的拼搏下来,倒也把一个小作坊扩张成了一个排得上号的大公司。

魏大勋也学会了买名牌,也开始注重起生活品质,在外应酬时奢靡挥霍,回到自己的别墅,他才会换下一身始终觉得不合身的西服,换上白敬亭最喜欢那个牌子的T恤短裤,然后打开衣帽间旁的一个房间……

那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名牌球鞋,从白敬亭离开的那一天到现在,只要出一个新款他就买一双,把不大的屋子塞得满满当当。

魏大勋总觉得有一天,白敬亭还会回到他的身边,然后他就带着他的少年来到这个房间,打开门……

魏大勋想着,便笑了起来,然后又哭了起来。

因为他知道白敬亭再也不会回来了。

 

其实他后来见过一次白敬亭,在电视上。

那是一次珠宝新品发布会,白敬亭作为主设计师被邀请为嘉宾跟一大堆明星坐在一起,镜头扫过光鲜亮丽的明星艺人时也会带到他。

他穿着简洁的黑西服,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,没有扣子,开叉直到腰际,露出他白皙的肌肤。

镜头下的白敬亭依然是一脸不谙世事的少年模样,好像岁月从来没能改变过他任何东西,又好像改变了一切。

发布会快结束的时候,主持人邀请白敬亭上台给一款特制版珠宝签名留念,魏大勋一眼就注意到白敬亭用的是左手。

主持人不知究竟,随便侃大山热场:“白大设计师原来是左撇子啊,我听说左撇子的人都特别聪明,难怪能设计出这么优秀的作品。”

魏大勋看见白敬亭明显呆了一下,随即阖下眼帘安静地把名字签完,放下笔后才向主持人淡淡一笑:“我右手受过伤而已,见笑了。”

那一刻,魏大勋便知道他的少年,再也不会回来了。

 

那天晚上,魏大勋出去喝了个酩酊大醉,昏头昏脑从酒吧里出来时满身摸着找手机,在遍寻不到之后便冲到路上,揪住一个行人就要借手机。

行人见他一身名牌,头发被悉心地向后梳成一个背头,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,也便放下心把手机借给了他。

魏大勋拿着手机,眯着眼一个键一个键地按下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。

然后像十年前那个高三的男孩一样蹲在地上,抠着马路牙子旁的草坪,对着电话轻声说着。

“喂,小白,是我。”

 

借手机的路人不知道电话那头说了什么,只看见魏大勋沉默蹲着听了一会儿便站起来,把手机还给了他,便摇摇晃晃走了。

路人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发现电话还没挂,便好奇地附耳一听。

“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,请稍候再拨……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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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6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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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白山花